醋化股份(60396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适 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七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 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