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环保(30069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 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组织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等,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联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1/3及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 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