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688501) - 青达环保董事会议事规则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1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办公室由 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设有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 名。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