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秀(600556) -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草案) (H 股上市后适用)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任, 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 C1《企业管 治守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