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股份(60370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 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