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沪高速(600377) -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规范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 工作,提升审计监督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 11 号)、《中国 内部审计准则第 1101 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2023 年修 订)》、江苏省国资委《关于深化省属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的实施意见》(苏国资〔2021〕35 号)等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组 织的,对相关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 的监督、评价、建议和咨询,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 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所属单位按规定接 受公司的审计监督、业务指导和考核管理。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职责权限 第四条 公司党委和董事会是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构。公 司党委应强化对内部审计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督 -1- 促落实,对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进行前置研究; 董事会审议批准年度审计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