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0005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HAINAN HAIYAOHAINAN HAIYAO(SZ:000566)2025-12-10 09:32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海南海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 规则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不得阻碍股东会依法履 行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