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600010) - 包钢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BSUBSU(SH:600010)2025-12-10 09:32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 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会议类型 第一节 定期会议 第二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 期会议。 第三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 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 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1 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二节 临时会议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