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丁(688179) -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 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 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