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丁(688179) -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 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2名及以上董事时采 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 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按照自己认 为合适的方式分散选举数人,按投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 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2名及以上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由职 工代表选举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工会或职代会或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