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药厂(68879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HWPCHWPC(SH:688799)2025-12-10 09:47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湖 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 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 其他导致董事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 动离职。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自 动离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条 董事可以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