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60168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 坚持效率与公平原则,薪酬与公司规模和业绩相挂钩,与个人履职情况 和能力相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2. 坚持激励与约束原则,以落实职责为重点,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建立权责对等,风险与收益相平衡的薪酬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 公司发展活力。 3. 坚持监管与自律相结合原则,完善薪酬监管体制与收入分配机制,规范 收入分配秩序,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政策,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 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政策。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向董事会提出有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建议;负责具体执行薪酬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 1 /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