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运通(6019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并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 定行使职权。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 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