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60168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董秘办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 按本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和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