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6016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025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 会有效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天津友 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 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二章 董事会构成与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人。 第五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