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诚国际(603535) -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五至第七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2/3 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 的委员人选。在提名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 2/3 时,提名委员会暂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