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603055) -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母公 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需要而依法设立的 由公司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子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其100%股份及其表决权的子公 司。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事管理 第六条 子公司设董事会或一名执行董事。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股东 代表监事及总经理由母公司依法向子公司委派(若需,下同),并依据子公司总 经理的提名决定子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总 经理接受母公司的统一管理,为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各子公司人事调整进度由 母公司统筹安排。 第七条 委派担任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必须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各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