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603055) -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 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台华新材料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相匹配原则;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承担的管理责任、权限相 对应;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 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