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603055) -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 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六)上海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