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检科技(30111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 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 经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配合 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者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 际控制人,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