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检科技(30111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UTICUTIC(SZ:301115)2025-12-10 10:33

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化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联检(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报酬,对公 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