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强化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董事 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 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在董事会授权下监督、检查年度 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应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1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