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建设(002302) -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管理规定 1 总则 防范公司董事会秘书选任和履职风险,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 依法行使职权的体系,确保程序合法合规、规范合理。 1.3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 聘任或者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2 选任 (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 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1 (2)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 印件); 2.1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3 个月内,或者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月内,按规定的程 序和手续聘任董事会秘书。 2.2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2.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 秘书,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 36 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36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