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300174)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国金证券")作为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卢元方、李纬、陈家茂、严斌、郑志东、三明市沙县区同晟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泳絮、余惠华、陈欣鑫、沈锦坤、梁继专 11 名交易对 方购买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00%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本次交易相 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的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核查范围包括: 3、交易对方及其主要负责人; 7、其他知悉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及其配偶、子女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