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丰股份(605055) - 迎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12 月 3 日 二、关于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本次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志清先生、陈华妹女士、谭国春先生、王璐 女士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其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 均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其中陈华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会计专业独 立董事履职所需的任职资格、学历背景、从业经验等。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 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本次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傅 双利先生、傅泽宇先生、马颖波女士、徐叶根先生、余永炳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