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变电气(60319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 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 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 企业遵守本制度。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