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变电气(60319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重庆望变电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担保原则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及他人银行债务或其他 债务提供担保责任,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具 体种类可以是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 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指公司对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控股子公司或 全资子公司。 第四条 以公司本部或子公司名义进行的所有担保,均由公司统一管理,未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或子 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风险。 第六条 董事会是公司担保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