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工业(92009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代码:920091 证券简称:大鹏工业 公告编号:2025-147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制定、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 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