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600704) - 物产中大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WZ GroupWZ Group(SH:600704)2025-12-10 11:33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 度。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期限尚未届满;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 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选 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 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