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网传媒(30098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第三条公司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机制,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地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