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网传媒(300987) -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