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网传媒(30098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 报告; (二)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收 购和出售资产公告、关联交易公告、补充公告、整改公告和其他重大事项公告等,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发行新股刊登的招股说明书、配股刊登的配股说明书、股票上市 公告书和发行可转债公告书等; (四)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有关政府部门报送的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报告和请示等文件。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它利益相关人员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