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00051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11:48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股东会会议的顺利进行,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 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股票上市地的证券监管规则规定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最高 权力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公司股票上市地的证券监管规则规定及本规则的规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 策。 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数额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 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 本规则为规范股东会行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