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60084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上工申贝(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经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 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 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