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600843) -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2 月修订草案)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执行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根据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职权,履行规定的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根据需要设置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 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