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60084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指定秘书1名,负责战略委员会会议筹备 工作、记录会议内容和执行会议决议等工作。 第一条 为适应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 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到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 主持委员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