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60084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 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