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投(00276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 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1/3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 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 出建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当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