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欣资源(60049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 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 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 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 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 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 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本公司将 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