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000599) -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专项说明(修订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我们")审计了青 岛星投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投基金"、"标的公司")和青岛星 微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微国际"、"标的公司")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统称"标的公司财务报表"),并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出具了编号分别为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 80005830_J03 号、安永华明 (2025)审字第 80005830_J04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们对标的公司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的目的,是对标的公司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是否公允反映标的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 计意见,不是对上述标的公司财务报表中的个别项目的金额或个别附注单独发表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