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30028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PhilisensePhilisense(SZ:300287)2025-12-10 23:5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信息披露 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指定巨潮资讯网站为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公司变更指定报纸或网站的,应及时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或"深交所")报告。 公司披露的信息同时还应置备于公司办公地,供社会公众查阅。 公司还可采取其他的方式披露信息以保证使用者能经济、便捷地获得公司信息。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 性和公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