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30028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的管理,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 为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以下简称"相关人员")不从事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