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300287)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PhilisensePhilisense(SZ:300287)2025-12-10 23:52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同时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召集人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四条 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