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300287) - 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管 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津、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生产管理工 作。 总经理在执行业务范围内,是公司行政工作的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分管 公 司经营管理中的不同业务。其中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第四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以下 忠 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 意,将公司资 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 公司订立合同 或者进行交易; (六)不得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 人谋取属于公司 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