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600873) - 梅花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梅花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组织机构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章。董事会秘书可 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公司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 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条 定期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