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而浦(600983)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惠而浦(600983)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 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 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