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003019)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748 号 致: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 议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 16:00 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 60 号公司会议室召 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以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