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开元(300338)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 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子公司或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保证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 他企业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公司及保荐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 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 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