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远信科(92096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微宇天导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 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 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 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 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 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如下: 202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