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远信科(920961)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微宇天导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 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 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 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 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除本次交易外,上市 公司 ...